养老院连锁 - 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事件管理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事件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分类识别、危险评估、处置流程、事件处置以及管理保障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平顶山市域内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事件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60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老年人意外事件
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发生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或自伤、走失、突发意外等,可能对老年人造成身体伤害的事件。
4基本原则
4.1预防为主
强调关口前移、防患未然。通过常态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源头管控,最大程度减少意外事件发生概率。
4.2依法依规
养老机构意外事件处置应遵守GB 38600的规定,处置过程遵循专业规程,确保决策和行动科学、合规、有效。
4.3快速响应
强调反应速度和协同效能。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启动预案;快速组织救援力量,高效调配资源(人、物、财);内部紧密协作,外部联动(消防、医疗、公安、社区、家属),形成处置合力。
4.4生命至上
在任何意外事件中,始终将老年人、员工及访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事后注重心理安抚与健康恢复。同时包含信息透明,及时准确沟通,稳定各方情绪。
5分类识别
5.1依据意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分为Ⅲ级(一般)、Ⅱ级(较大)、I级(重大)三个级别。
5.2Ⅲ级指发生老年人意外但未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事故隐患或苗头。
5.3Ⅱ级指意外造成人员一般伤害、财物损失或较小影响。
5.4 I级是指发生人员伤残或死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事件。
6危险评估
6.1基础评估
6.1.1环境评估
养老机构针对老年人坠床、跌倒、他伤或自伤等意外事件,对老年人生活环境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院区内的适老化改造情况以及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6.1.2老年人评估
6.1.2.1对老年人进行评估,建立健康档案,综合分析评估形成老年人意外风险报告。
6.1.2.2根据老年人意外风险报告以及意外事件情况,划分风险等级。
6.1.3管理评估
6.1.3.1针对机构老年人外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老年人走失概率。
6.1.3.2评估老年人药品管理工作,包括药品存放、给药流程、监督流程,评估药品误食概率。
6.1.3.3评估食物管理工作,包括食堂管理、送餐管理等相关内容,评估食物误食概率。
6.2级别评估
意外事件发生后,应对事件进行级别评估,依次评估生命安全、财产损失程度以及社会影响。具体为:
a)生命安全:
1)未危害老年人身体健康,为Ⅲ级事故;
2)造成老年人一般伤害的,为Ⅱ级事故;
3)造成老年人伤残或死亡的,为I级事故。
b)财产损失:
1)对老年人或机构均未造成财产损失的,为Ⅲ级事故;
2)对老年人或机构造成轻度财产损失的,为Ⅱ级事故;
3)对老年人或机构造成重度财产损失的,为I级事故。
c)社会影响:
1)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为Ⅲ级事故;
2)对机构造成轻度影响,在半年内影响程度减轻的,为Ⅱ级事故;
3)对机构造成重度影响,且影响程度长期无法消除的,为I级事故。
7处置流程
7.1监测与预警
7.1.1应建立统一的老年人意外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及应急预案,完善监测机制、预警机制。
7.1.2养老机构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做好应急准备。
7.2报告
7.2.1工作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事件等级,根据等级开展后续工作:
a)Ⅲ级应积极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消除安全隐患,并上报机构内主管部门;
b)Ⅱ级相关部门应协同妥善处置,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c)I级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组织人员规范处置,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2.2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对重大意外事件不应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不应阻止他人按程序报告。
7.3应急处置
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以“生命至上”的原则开展处置工作。具体处置内容见第8章。
7.4资料归档
处置结束后,机构应对其进行评价,对应急预案评价资料进行预存备查。
8事件处置
8.1噎食
8.1.1老年人发生噎食时,应迅速处理,边施救边呼叫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抢救,并快速通知医护人员。
8.1.2初步判断噎食部位,迅速清除口腔食物。如异物阻塞气管,可立即使用“海姆立克”手法急救。
8.1.3发生软性食物噎食,可使用吸引器抽吸。在实施急救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20,若此时心脏停搏,应对老年人试试心肺复苏,直至医务人员到来。
8.1.4对于意识清楚的老年人,应用筷子或匙柄或手指刺激咽喉部引吐,协助老年人头低于45°,叩击胸背部,协助老年人把食物吐出。
8.1.5对于昏迷的老年人,应将老年人放平呈仰卧状态,使其头颈后仰,然后对其人工呼吸,如果吹气时发现有阻力,立即施救,一只手掌放于老年人脐部到剑突(两侧肋骨交汇的地方)的中点,另一只手重叠,双手握拳,手臂伸直,快速向上推压腹部,直到异物被吐出。
8.1.6噎食导致食物被误入气管造成窒息从而导致的心脏骤停,应按心脏骤停处置程序抢救。
8.2食品药品误食
8.2.1应了解误食药品的类别、品名和数量,观察老年人的面色及生命特征,是否有呕吐、头晕等身体情况变化,同时通知医生或护士等专业人员。
8.2.2根据误服药品或过期变质食物的不同而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初步催吐救治。
8.2.3无法判断误食品或药品时,应将呕吐物、容器留存,必要时封存现场。
8.2.4意识丧失、出现抽搐不宜催吐者应遵医嘱,立即抢救转送至医疗机构救治。
8.2.5处置完毕,待老年人情况稳定后,医护人员应对老年人身体情况进行检查,交待注意事项。
8.3压疮
8.3.1发生压疮,应立即报告护理主管,及时就医,警惕快速恶化,进行病情初步判断。具体为:
a)I度压疮表现为红肿、热痛、麻木,皮肤完整性未受损。应去除危险因素,勤翻身,不宜按摩;
b)I度压疮表现为皮肤紫红色,皮下硬结,表皮水泡(易破溃),有痛感。首先应防止创面再受压,避免加深创面。其次创面上的大水泡先消毒,再用无菌注射器抽吸(不必剪去表皮),消毒包扎、保护创面,预防感染;
c)III度压疮表现为水泡破溃,浅层组织坏死,创面黄色渗出液(脓性分泌物)。应去除坏死组织,保持创面清洁,干燥,抗感染;
d)IV度压疮表现为脓性分泌物增多,组织发黑,达骨面,有臭味。应清理创面,清除坏死组织引流通畅,外敷药物,辅料包扎,并送医会诊治疗。
8.3.2早期识别皮肤受压干预,加强卧床者体位调整及减压设备应用,营养与康复支持,卧床者应每日进行被动关节活动。
8.3.3加强护理巡视,分析和去除发生压疮的相关因素,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定期评估,建立皮肤护理记录。
8.4烫伤
8.4.1老年人发生烫伤,应立即远离致热源。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同步呼叫医疗急救并通知家属,并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8.4.2按照“一冲、二脱、三泡”的步骤,先用冷水冲洗降温;剪开、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用流动的冷水(15℃~20℃)冲洗烫伤部位15 min~30 min,直至疼痛明显缓解。
8.4.3若烫伤面积较小,冲洗后可用干净的冷毛巾或冰袋(包裹纱布)冷敷,但每次不超过10 min。8.4.4向医护人员报告烫伤部位、程度、部位、面积、深度等,进行对症处理。
8.4.5烫伤创面处理方法如下:
a)烫伤处皮肤红斑,局部涂烫伤膏;
b)出现水泡时,不宜弄破水泡,大的水泡用无菌注射针头将水泡刺破,用注射器抽尽泡内液体,不应将泡皮撕除,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c)头、面、颈部的轻度烫伤,经过清洁创面涂药后,不必包扎,使创面暴露与空气接触,保持创面干燥。
8.4.6加强护理巡视,严密观察老年人病情变化,烫伤较重或病情变化,应及时转医疗机构治疗。
8.5坠床
8.5.1发现老年人坠床,应立即评估老年人的意识和生命体征,包括呼吸、心率、血压等。
8.5.2查看老年人坠床情况,不能准确判别伤情的,守护好老年人,等待医护人员到来。安抚坠床老年人,减轻焦虑和恐惧。
8.5.3老年人无受伤,将老年人安放舒适卧位,保持呼吸道顺畅,继续观察,做好记录。
8.5.4根据老年人受伤部位、伤势等对症妥善处理。
8.5.5对局部瘀血者予以冷敷,皮肤擦伤者局部清洗消毒后,视情况使用无菌敷料包扎。
8.5.6有出血伤口者给予止血无菌敷料包扎,观察伤口出血情况。
8.5.7对受撕裂伤者、外伤较重者、疑似骨折者、意识不清者以及呼吸不畅者,应做好记录,立即拨打120急救。
8.6跌倒
8.6.1老年人跌倒,通过观察交流初步判别跌倒受伤情况,不能准确判别伤情的,应首先制动,并立即报告医护人员和护理主管,守护好老年人,等候医护人员到来。
8.6.2医护人员现场检查,判断老年人有无外伤、骨折,观察老年人精神状态,测量血压、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8.6.3对无明显伤害的,搀扶或轮椅送回居室。安抚老年人,减少活动,注意休息。加强观察,身体出现不适随时送诊,必要时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8.6.4对有明显伤害的,严密观察老年人病情变化,对症处理。
8.7他伤或自伤
8.7.1发现老年人自伤或他伤,应立即制止其伤害行为,撤走自伤或他伤的器具,现场派专人看护。
8.7.2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老年人家属,做好劝(调)解工作和心理慰藉,防止再次发生伤害行为。
8.7.3如出现受伤,应立即协调医务人员到场,判断伤情,做好对症治疗;伤情严重的,立即护送医疗机构诊治。
8.7.4查找老年人自伤、他伤的原因、经过、行为方式,掌握老年人心理状态,劝导老年人解除自伤或他伤念头,加强巡视,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8.7.5事态严重、当事人经抢救死亡的,保护好现场,上报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配合调查和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8.7.6事件发生在监控范围内的,按规定调取监控录像并拷贝,专人保管留存。
8.7.7维持正常工作秩序,安抚机构内其他受影响的老年人。
8.7.8与老年人家属积极沟通,妥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8.8走失
8.8.1发现老年人走失或外出未按时回机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调取监控录像,联系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确定走失时间、路线等。
8.8.2未联系到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在机构内、外寻找;携带老年人近期照片及相关资料,寻求公交公司、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或社会力量的帮助。
8.8.36h内仍未能找回老年人,拨打110报警,通过警方协助寻找。
8.8.4找回老年人后应观察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做好临时救治、转运护送、生活服务和精神慰藉等工作。
8.8.5回到养老机构后应安抚走失老年人,分析走失原因并采取防范措施。
8.9其他意外事件
8.9.1老年人突发身体不适或集体活动意外,应及时准确判断意外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8.9.2老年人出现心慌、出汗、颤抖、饥饿、面色苍白、四肢乏力等低血糖症状,应指导口服糖块或含糖量高的食物、水果等。
8.9.3老年人晕厥意识不清,应首先制动,通知医护人员救治,让其躺平,使其头偏向一侧,保持呼吸道通畅。
8.9.4出现心跳骤停,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急救,等待医务人员的到来。
8.9.5医务人员到达后,向医务人员介绍老年人发病情况及抢救经过,协助医护人员转诊急救。
8.9.6老年人意外受伤,应首先止血包扎,及时送医,情况紧急时迅速拨打120急救。
8.9.7意外事件处置完毕,应安抚老年人情绪,做好善后工作。
9管理保障
9.1编制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习并储备应急物资。
9.2做好意外事件处置工作总结,建立听取老年人、相关第三方及专业人员的意见建议。
9.3定期组织服务安全形势分析,建立风险管理台账,控制Ⅲ级意外,防止Ⅱ级意外,杜绝I级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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