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在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聚焦辖区内老年人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议事协商、涉老信息整合等机制,统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各类服务商等资源,为辖区内全体老年人提供就近精准养老服务的区域养老模式。为加快推进联合体建设,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提出如下意见。
2022-04-16 homechen 37556
对于社会力量新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含公共设施30平方米)6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于社会力量新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含公共设施30平方米)6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对于社会力量购买闲置厂房、空置学校、私人房产进行维修改造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给予每张床位(含公共设施30平方米)4000元的一次性修缮补贴;
2022-04-15 admin 85898
关于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除政策性、市场化养老模式外,面向普通人群的养老服务仍有较大缺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人民银行通过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性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面向普通人群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初期先选取浙江、江苏、河南、河北、江西等五个省份开展试点,试点额度为400亿元,利率为1.75%。
2022-04-15 homechen 30052
对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家庭照护床位实行“以奖代补”。试点期间,服务机构在同一区内连续六个月的签约服务总人数平均达到10人/月,一次性奖励3万元(签约服务周期不低于1个月);同时,同一服务机构在同一区内每连续6个月月均新增加10人,增加奖补3万元。
2022-04-14 homechen 98780
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63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22-04-14 homechen 98712
2022年起,整合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等项目,以不能自理老年人家庭为重点,继续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全市总试点床位不少于100张,每张床位给予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2022-04-13 homechen 98645
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远程协调行动。发挥好市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医养结合远程协同平台”作用,扩大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指导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纳入试点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不少于100家。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民政局,对200张以上床位且入住率低于辖区平均水平的养老机构进行重点帮扶,指导其与辖区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签署定向结对服务协议,提供定期指导和开辟绿色转诊通道。
2022-04-13 homechen 6509
对新建并依法设立许可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属营利性的每张床位给予10000元[市级财政承担9000元、区(市)县财政承担1000元]、属非营利性的每张床位给予12000元[市级财政承担10000元、区(市)县财政承担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022-04-12 admin 10473